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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web - 人事 | 2016-05-24 | 點閱數: 201

茲就計畫內容擇要說明如次:
(一)實施對象: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(含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)及各鄉鎮市公所公務人員,每一參賽作品作者最多 2 人。
(二)活動時程:
1、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本年 8 月 5 日止。
2、作品審查:自本年 8 月 8 日起至同年月 22 日止。
3、頒獎日期:暫定於本年 9 月 6 日。
(三)餘競賽作品規格、評選標準與方式及獎勵方式等詳如後附計畫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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