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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web - 總務處 | 2014-04-01 | 點閱數: 932

 

 

嘉義縣政府 函
地址: 61249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 1 號
承辦人:許瑋珊
電話: 05-3620123 轉 310
傳真: 05-3620525
電子信箱:sandwich3@mail.cyhg.gov.tw
受文者:嘉義縣阿里山鄉豐山國民小學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 103 年 3 月 31 日
發文字號:府教社字第 1030059597 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如說明二(0059597A00_ATTCH1.doc)
主旨:清明節將屆,為提高學生防火警覺及防範林野墓地火災發生,請 貴校對所屬學生加強清明掃墓之防火安全宣導,詳如說明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 103 年 3 月 25 日府授消救字第 1030058524 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相關宣導資料乙份供參。
正本:各國民中小學(含永慶與竹崎高中)
副本:嘉義縣政府教育處 2014-03-31
16:13:28

宣導資料如下:

一、掃墓焚燒冥紙,應注意不要引燃山草。

二、在墓地最好不要燃放爆竹,以免火花飛散引起火災。

三、掃墓祭祖紙箔及雜草,請攜至山下焚化爐處理,避免涉違反空污法規定。

四、上山掃墓所割下雜草及廢棄物,請使用專用垃圾袋處理。

五、掃墓、郊遊或在山林工作,切勿亂丟煙蒂,以防引起山火。

六、如用火不慎或燃燒雜草而引起山林火災,將依法嚴辦。

七、發現山林火警,請速撥「119」電話報案。

八、特別呼籲民眾遵行『四不二記得』口訣:「不任意燒雜草、不讓冥紙飛揚、不隨意丟菸蒂、不燃放爆竹煙火、記得撲滅餘燼、記得收拾垃圾」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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