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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web - 總務處 | 2014-04-01 | 點閱數: 748

嘉義縣政府 函
地址: 61249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 1 號
承辦人:吳芊萱
電話: 05-3620123#250
電子信箱:sin3332002@mail.cyhg.gov.tw
受文者:嘉義縣阿里山鄉豐山國民小學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 103 年 3 月 31 日
發文字號:府教社字第 1030058453 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如主旨(0058453A00_ATTCH1.doc 、 0058453A00_ATTCH2.doc)
主旨:函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103 年「計量誠信書法比賽」活動簡章、報名表及授權書各 1 份(如附件),請轉知所屬師生踴躍參加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該局 103 年 3 月 24 日經標政字第 10384000990 號函辦理。
二、配合該局 103 年政風工作計畫暨 103 年世界計量日活動,促進正確計量,維護公平交易秩序,藉由舉辦「計量誠信書法比賽」,並將優勝作品編製成作品集及展覽,俾使計量誠信之理念向下紮根,以深化誠信反貪之觀念,特舉辦本書法比賽。
三、活動內容摘要如下:
(一)主辦單位:經濟部標準檢驗局。
(二)參加資格:全國國、高中及國小學生。
(三)參賽組別:國小中低年級組(國小一到四年級)、國小高年級組(國小五、六年級)、國中組(含公私立國民中學)及高中組(含高職及五專前三年)。
(四)比賽方式:採徵件評選方式,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。
1、書寫內容:以該局提供之例句(表 1)為範圍,自由選句。
2、作品規格:以四開( 35x70 公分)宣紙直式書寫。字體不拘,須加落款,不用裱褙,請詳細閱讀填寫報名表及同意書,並以迴紋針夾於作品左下角,請勿黏貼。
3、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 103 年 5 月 20 日止,以郵戳為憑,逾時恕不受理。
4、收件地址: 100 臺北市濟南路一段 4 號,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政風室收,信封請註明「書法比賽作品」。
(五)評審及獎勵:
1、評審:聘請國內書法專家及該局人員(該局人員不超過評審人數 50%)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審。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提出任何異議。
2、獎勵方式:每組分設第一、二、三名各取 1 人,優選及佳作獎若干人(視作品水準增減錄取件數),獎項詳如簡章。
(六)注意事項:
1、獲獎作品由主辦單位於 103 年 6 月 5 日前上網公告。
2、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,如有代筆冒名者,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,即取消參賽資格。
3、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,其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皆歸該局所有,除保有刪改、修飾權外,並有刊印、複製、展覽及作為推展社教使用之權利,且不另致酬。作者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。
4、本活動訊息公布於該局網站http://www.bsmi.gov.tw/,歡迎上網查詢。
(七)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修訂之,並保留修改、變更、取消本活動之權利。
正本:各公私立高中職學校、各國民中小學(含永慶與竹崎高中)
副本:嘉義縣政府教育處 2014-03-31
11:44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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